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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手机等电子产品属于“分心驾驶”的范畴。

04-17

在车辆行驶过程中,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属于“分心驾驶”的范畴,如果被探头拍下会收到一张罚款200元,记3分的罚单。但是,如果在等红绿灯的间隙,捧起手机玩一会算不算“分心驾驶”呢?日前,北京交管部门表示,很可能也会为你送上一张罚单。

分心驾驶.jpg

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,“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、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”,据北京交管局民警的解释,这种来自司机的质疑,十分常见,但司机们理解的“停车”概念,和法律条文中有很大不同。等红灯是“驾驶机动车”过程中的一部分,并不是驾驶行为已经结束,因此也适用于这项条款。


在认定是否违法的时候,交通管理部门强调是“以‘手持方式’接打移动电话、收发信息、观看手机视频、操作手机软件、通过车载电子显示屏观看视频节目、以及长时间操作车载电子显示屏导航系统”,使用车载设备或蓝牙并不在此范围内。


不过最近几年推出的新车,车载娱乐设备非常丰富,甚至还有司机将手机或PAD等电子产品架设在中控台上,以获得更好的娱乐体验,但这些行为均属于可被处罚的范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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